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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录入时间:2008-11-27

【中华财税网2008/11/27信息】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收取的利息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 
  【例1】A企业向B企业转让某项专利权的使用权,转让期为5年,每年收取使用费 60000元;该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金额为30000元。假设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30000 
    贷:累计摊销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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