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差旅费中藏猫腻
录入时间:2005-03-2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22/2005信息】 在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审核过程中,
特别提醒税务代理人员要警惕企业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的检查,因为很多企业财务人
员在《管理费用--差旅费》这一科目上做手脚。隐藏在差旅费中的秘密主要有以下几
种情况:
第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差旅费中隐藏着招待费。我们知道,企业的招待费有列
支标准: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按收入总额的0.5%列支;销售收入超
过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0.3%列支。也就是说,即使企业每年
有1000万元的收入,其招待费也只能列支1000×0.5%=5万元。因为招
待费在所得税汇算审核中有限额规定,很多企业为了规避招待费这一科目,常常把到
外地出差的招待费用全部列入差旅费。
第二种情况是把本应列在应付福利费的费用列在差旅费中。有的企业经理或员工
实际是去旅游观光,但硬是要求旅行社开具住宿发票,旅行社也按企业的要求开了,
之后企业把旅行社开具的住宿发票连同机票等交通费粘在一起报销。在汇算审核中,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仔细审核很难发现,带来很大的审核风险。
第三种情况是不按制度规定乱列差旅费补贴。 (a200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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