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搞好路桥收费站的审计
录入时间:2002-01-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1/29/2002信息】 改革开放以来,某省按照“贷款修路,收
费还贷”的政策,使公路交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建设的
发展。该省路桥收费站现已居全国之首,但在收费公路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
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未经省有关部门的批准擅自转为经营性收费站;挪用收费资金,
挤占费用、廷长收费期限、增加车主负担等,规范收费站收费待业的群众呼声接连不
断,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收费间的审计监督。
对路桥收费站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检查收费公路的投资、收费、支出以及还贷
等财务收支情况,规范收费公路和收费还贷行为,所以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审计:
一、 审计进点前的准备
1、 定审计对象
审计对象是收费站的核算单位,即负责该收费公路的投资、收费及还贷的单位。
2、 确定审计范围
对一个从未审计的收费的收费公路而言,审计范围应从筹建期至最近一个年度末。
3、 发审计通知书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准备如下备查资料
(1) 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公路立项文件以及追加预算文件;
(2) 省有关部门批准的设立收费站的文件;
(3) 省物价局批准收费以及收费标准的批文、各次调整收费标准的文件;
(4) 收费公路工程决算书;
(5) 经营性收费站应提供省有关部门批准为经营性收费站的批文;
(6) 由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的收费站应提供省有关部门的批准的文件;
(7) 经营性收费站应提供股东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8) 收费公路和线路图或当地收费站的分布图。
二、 审计进点后的工作
首先界定收费公路的性质。收费公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
经营性收费公路是指国内经济组织依法成立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等类型企业,
有偿受让或投资建设,有合同规定经营期限,以偿还投资者投资本息并获取一定回报
为目的而收取车辆通行费,其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
费公路。
非经营性收费站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含有偿集资)
建设,原则上以还清贷款、集资款本息为收费期限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项目,其收费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收费公路。
对不同性质的收费公路应采取以下不同的审计方法。
(一)经营性收费站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1、 检查收费项目工程立项批文,如果是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还需检
查转制前工程立项批文和转制时合作增加投资收费公路的工程立项批文。
2、 检查收费站的经营性质是否合规合法,由于经营性收费站有经营期限的保护
而不受收费还贷的限制的优越性,所以审计时应着重检查以下审批的问题:
① 检查收费站的经营性质是否按规定经省计委批准。有无地方政府部门违反规定
自选审批的问题。
② 检查利用外资建设项目是否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有无为了达到设经营性收费站
的目的,在工程项目立项后,未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为利用外资项目,擅自设
经营性收费站的行为。
③ 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的收费站有否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有我地方政府违反规定
自行审批转让路桥收费站的经营权,或将接近到期撤消的非经营性收费项目自行审批
转为经营性的收费项目的问题。
④ 检查联营、股份各方资金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位、年末利润分配的去向,
从中发现有无采取假联营、假投资、真借款、变相融资的手段骗取批文的问题。
(二)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计内容和方法
1、 检查有否省级以上计委批复的工程立项批文包括:初次的工程立项批文;追
加预算的批文;因距离不符合设站要求,将同一干线上的其他公路投资纳入已设的收
费站一并收费还贷的立项批文。方项批文是确定非经营性收费站还贷基数的基本依据
之一,通过检查立项批文掌握收费公路投资的规模和投资预算情况。
2、 检查有无将没有立项的工程投资以及市级以下的地方计委批准的收费公路工
程立项批文纳入收费项目一并还贷。
3、 检查收费公路项目的有否进行工程决算。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非经营性公
路项目的还贷总额以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书,就以省计委批准的投资预算额作
为依据确定其大兴安岭贷基数。
4、 检查工程决算额有无超预算,并查找预算的原因,有否挥水摸鱼搞搭车收费
或人为虚大还贷基数、廷长还贷期限的行为。对超预算的工程应查找原因,根据不同
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
(1)建设期过长。由于从立项到竣工通车时间过长(三年以上),造成建设期间
材料成本、征地费、其他的建设费用涨价以及资金成本、征地费、其他的建设费用涨
价以及资金成本加重等,经查明情况属实,可以纳入还贷基数。
(2)未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工程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拉加配套工程或指
导其它公路、市政道路建设等投资额纳入了工程决算内造成的超预算,应从还货基数
中剔除。
5、 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及资金投入情况,检查有否违规将国家
拨款、公路规费拨款、政府无偿拨款、社会无偿捐赠等到纳入还贷基数收取过路过桥
费的行为。
6、 检查收费站是否经省物价局批准收费,收费标准是否与收费批文相符,有无
擅自提价的行为 。
7、 检查是否按站立设账核算。实行“综合收费、统筹还贷”核算单位有无按站
单独设立收费及支出财务账。并应督促其按站设立投资收费支出还贷的多栏式辅助账。
按站独立设账核算或设立辅助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每个收费站投资还贷情况和还贷
能力,提高各收费站投资还贷的清晰度。促使核算单位或管理部门自觉地执行收费还
贷的规定,也可为预测收费年限提供基本依据。
8、 检查收费站历年的收入情况,检查有否截留过路桥费的行为,检查的方法有:
(1) 核对法。包括账账核对,会计收入账与出纳账核对;账单核对,银行对张
单、收费收据存根与出纳账核对;账表核对,出纳账与上报的收费月报核对;单表核
对,银行对账单与收费站上报的收费月报核对。
(2) 检查手撕票的收有否入账。手撕票是在收费亭的电脑出故障或电脑检修期
间为了不影响车辆的通行,而使用的由省税务部门或省财务部门监制的票据。审计时
可以通过抽查手撕票领用登记、收款收据存根和出纳员的收账,检查有否截留收的现
象。
(3) 检查月票或年票收入有否入账。月票或年票是收费站对通告次数较多的车
辆采取的收费方式,应检查月票的领用、出售的登记情况,是否连号,出售的月票与
收入是否相符,有否入账等。
(4) 检查退税收入有无入账。非经营性收费站实行农业营业税先征后退的办法,
但城建税和教育费不包括在内。
(5) 到收费现场去观察检查有无违反规定对关系车、政府车不收费、人为造成
漏费减少收入的现象。
9.检查有否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1) 有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收费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有否收费与支出混
在一个账户的问题;有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有无贪污和私分收费资金的现象。
(2) 检查废票、错票的处理情况
废票指车主付款后被遗弃的票据;错票是指收费员出错的电脑票据。废票、错票
在内控制度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可被违纪人员作二次使用以作私分或集体分赃。
审计时可通过抽查电脑计费单,核对错票记录;检查对废票、错票的保管情况。包括
保管期限、定期钞票的手续;对保管的废票、错票进行抽查,发现未保留废票、错票
或者某些月份没有废票、错票的,要追查其去向,有无重复出售废票、错票,出售的
收入有否入账,有无截留或私分的行为。
(3) 检查电脑收费系统,检查有无电脑监控员与收费员联手作案的问题。主要
方法是对保存的电脑监控录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将不同时段所录下的车牌号码与
电脑计费单核对,从中发现问题。
(4) 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省税务部门或省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检查购买、领
用和回收票据存根登记情况,有否断号现象,断号的票据去向。
(5) 有否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制度、各个岗位责任制及奖惩
制度等;检查现金保管的安全程度,每天有否按规定将收费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
10.检查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
(1) 检查管理费的支出情况
检查核算单位97年以前提取管理费有否批文,是否按批文规定的比例提取和使用
管理费,98年以后是否按省政府规定的比例计提或支出管理费;管理费的开支范围是
否符合省政府有关管理费开支范围的规定;有无违反规定乱支乱用购置高档消费品、
非收费站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现象;管理费的支出是否正常,有无采取通过管理费转移、
截留、挪用、外借收费资金的问题;同进检查管理费实际开支占比例是否过高(在80%
以上),以检验收费站的还贷能力。
(2) 检查专项支出情况
专项支出主要是指于路桥方面的支出,包括路桥维修(含水毁支出)、桥梁路灯、
路桥绿化等支出。应重点检查专项支出 的真实可靠性,有无为了降低管理费的开支将
一些应列入管理费在专项支出列支的行为;检查维修工程有无超预算、货不对板现象;
有无将其他支出或一些不合法的开支在专项支出列支的现象;检查有无为了发奖金或
套现到税局以维修工程的名义开临商税发票在专项支出列支报账的行为。
(3) 检查建筑物支出的情况
建筑物支出主要指收费站房、职工宿舍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建支出,审计时应
检查是否依据规定按基建程序批准;支出中有无与收费站无关原建筑物支出或其他支
出等。检查98年以后是否仍存在违规出售职工宿舍的问题。
(4) 检查应传付利息的情况
收费站的应付利息是由该收费公路贷款额(或余额)及合理的年平均利率两个因
素构成的,所以审计时应通过检查银行贷款合同及集资合同,检查平均利率确定的合
理性必须是以计算实际利息支出与收费公路贷款余额(按收费还贷的原则,贷款余额
在正常情况下应一年比一年少)相比其年平均利率是否正常;有无浑水摸鱼将其他路
桥建设贷款利息算进收费公路的贷款利息、人为扩大利息支出、导致利率过高的现象,
检查集资利息支出是否偏高,尤其是在97年以后银行已经下调了贷款利率的情况下,
有无人为抬高集资利息、增加收费站负担的现象。对实行“统筹贷款,综合还贷”办
法的收费站,应采用如下公式确定收费站的应付利息:
第一年应付利息=可纳入还贷基数的投资总额*年利率
第二年以后应付利息=[上年末欠贷余额+当年经省计委批准同意扩建的工程投资贷
款额(如果没有就免算)]*年利率
11.检查偿还贷款情况
收费站的收费除必要的开支外,其余的资金应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审计除了应检
查有无将收费资金外借或挪用造成无法还贷的问题,还应计算收费站历年可用于还贷
的资金总额和至审计进点前的最后一个年度末欠余额,通过计算反映该收费站是否已
还清贷款,如已还清但现在仍在收费的,检查有否以省批准。对实行“综合收费、统
筹还贷”方式的收费站,应根据以下公式确定每年可用于还贷的资金总额和年不可分
离欠贷余额:
(1) 每年可用于还贷的资金额当年收入总额-管理费支出-专项支出-建筑物支
出-税费支出-应付利息
该公式的原则一是以审计核定数为依据,如:收入总额、专项支出、建筑物支出,
税费支出以及1997年以前的管理费,二是以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如:1998年以后的管
理费支出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计提标准为依据。
(2) 上年末欠贷余额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年的年末欠贷余额=可纳入还贷基数的投资总额-当年可用于还贷的资金额
第二年以后的年末欠贷余额上所末欠贷余额+当年经省计委批准同意扩建的工程投
资贷款额(如果没有就免算)-当年可用于还贷的资金额。
为配合审计任务的完成,应设计投资收费支出还贷计算表,利用Excel的自动功能,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为减低审计风险,对收费站的所有抽查不论结果如何都要作好取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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