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11-02
问:热电联产企业在冬季为热力产品经营企业提供热力,其中涉及减免增值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根据现行准则规定,热电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除了以下情形,不需要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
属于享受小微企业先计提后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上一篇:地方教育附加费如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