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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的财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8-01-10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二、税法规定
  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征收所得税。
  三、纳税调整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须将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例:某企业因采购原材料欠甲公司货款20000元,按合同规定时间偿还甲公司货款时,得知甲公司已经注销,20000元的货款无法支付。
  企业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20000
    贷:资本公积 20000
  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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