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明晰注会胜任资格要求
录入时间:2007-04-25
【中华财税网2007/4/25信息】日前,中注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指南为全面指导注册会计师教育、考试、培训等人才建设工作,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指南》强调了实务经历在培养、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
《指南》提出,满足胜任能力所必需的资格前实务经历要求为三年。其中,有两年必须是在会计师事务所获得的审计实务经历,一年可以在院校取得。并规定建立资格前实务经历督导人制度、计划备案制度以及评估制度。这将有助于引导院校、注册会计师申请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主体重视通过实务经历培养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