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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不可抗力造成料件损失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3-03

  问:在进料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进口料件或产品损失,应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答:企业在进料加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进口料件或产品损失的,应及时向海关申请核销。企业在海关未核销前,按照实际损失作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
  海关核实同意核销后,企业会计进行调整,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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