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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1-18

  按照规定,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具体又分为出口直接予以免税和先税后退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二、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税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企业应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时,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销货退回及退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实际收到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软件初装费和培训费是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问:软件初装费和培训费是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此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由此可知,软件初装费和初装时的培训费缴增值税并可即征即退。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只适用于软件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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