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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转让资产,帐务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5-07-22

  问:我公司为上市公司,将一个二级厂矿转让给母公司以减少同业竞争,该二级 厂矿不具备法人资格。会计上非独立核算,资产评估增值,母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 请问对这笔分录的哪种处理更合理?   (1)借:银行存款   有关负债项目    贷:资产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将存货区分为正常销售和非正常销售,对不同性质的溢价分别处理   借: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产成品成本部分)    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存货成本)   有关负债项目    贷:有关资产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产成品的正常售价部份)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存货的正常售价部份)    应交税金-增值税等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   (包括其他资产销售溢价、存货的非正常销售溢价)   答: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 [2001]64号)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同时出售资产、转移负债的,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出售相关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基于以上规定,第一方法可行。(Bt200504045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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