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转让资产,帐务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5-07-22
问:我公司为上市公司,将一个二级厂矿转让给母公司以减少同业竞争,该二级
厂矿不具备法人资格。会计上非独立核算,资产评估增值,母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
请问对这笔分录的哪种处理更合理?
(1)借:银行存款
有关负债项目
贷:资产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将存货区分为正常销售和非正常销售,对不同性质的溢价分别处理
借: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产成品成本部分)
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存货成本)
有关负债项目
贷:有关资产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产成品的正常售价部份)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存货的正常售价部份)
应交税金-增值税等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
(包括其他资产销售溢价、存货的非正常销售溢价)
答: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
[2001]64号)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同时出售资产、转移负债的,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出售相关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基于以上规定,第一方法可行。(Bt2005040451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