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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债转股后如何编制抵消分录?

录入时间:2005-07-18

  问: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作为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母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如果不一致,那报表合并时如何作抵消分录?   答:子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原全资子公司成为母公司控制下的 非全资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编制抵消分录只能抵消母公司拥有的所有者权益部分, 剩下的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负债”类项目与“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间单独 列示)处理。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母公司所拥有 的数额不一致时,其差额作为合并价差处理。   借: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账面全额结转)     合并价差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全额结转)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其他股东所占比例)   合并价差(长期投资成本-所有者权益总额×母公司所占比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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