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标准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5-07-13

  问:本单位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 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益金 按税后利润5%~10%的比例计提。请问:如果股东大会同意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那么计提任意公积金有无比例限制?   答: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 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 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