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标准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5-07-13
问:本单位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当年实现净利润,
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益金
按税后利润5%~10%的比例计提。请问:如果股东大会同意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那么计提任意公积金有无比例限制?
答: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以后年度可供
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
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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