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职工缴纳的个税,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该怎样列示
录入时间:2005-07-07
问:代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还是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
的各项税费”?
答: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代扣代缴行为,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借:
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是“借:应交税金,贷:银
行存款”。虽然在会计处理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
但从整个流程来分析,企业发生的这笔现金流出实质上是为职工支付的工资的组成部
分而不是企业负担的税费,所以在编报现金流量表时应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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