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抵消非全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录入时间:2005-07-07
问:如何抵消非全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答: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应当将母公司对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相抵消。子公司所有
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即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抵消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后的
余额,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则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处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消
分录时,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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