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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提以前年度财务费用的帐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6-20

    问:由于2004年利率调增,公司2004年度少计提了财务费用,对于 2005年补提的财务费用帐务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 字[1996]079号)中第一条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 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所以在会计帐 务处理上可以作财务费用入帐,但是在计算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将此部分作 纳税调增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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