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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

录入时间:2005-03-3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31/2005信息】 问:哪些企业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 度》?   答:以下3种情况的小企业,不执行或可以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1.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这类企业在业主权益方面的特殊性, 决定其既无法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   2.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为便于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这类小企业必须选 用与企业集团一致的会计制度。   3.由于小企业的持续发展,预计在近期内可能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规定 的,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减少以后《小企业会计制度》转为《企业会 计制度》的工作量,这类小企业目前也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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