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24/2005信息】 问:无形资产如何计价?
答: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
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3.自行研制开发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5.非专利技术和专利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6.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
7.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不得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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