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应收票据(带息票据)背书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3-1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15/2005信息】 2.42 小企业应收票据(带息票
据)背书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带息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借记“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库
存商品”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
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26】承上例,该小企业2005年11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出具
的票据为带息票据,票面年利率6%,其他条件不变。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2005年12月31日计提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46800×6%×2/12=468(元)
借:应收票据——A公司 468
贷:财务费用 468
②2006年1月5日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 458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0
贷:应收票据——A公司 47268
银行存款 6232
③材料收到验收入库
借:材料 45850
贷:在途物资 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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