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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重点难点问题解答:小企业应收票据(带息票据)背书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03-1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15/2005信息】 2.42 小企业应收票据(带息票 据)背书转让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小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带息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借记“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库 存商品”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 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2-26】承上例,该小企业2005年11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出具 的票据为带息票据,票面年利率6%,其他条件不变。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2005年12月31日计提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46800×6%×2/12=468(元)   借:应收票据——A公司      468    贷:财务费用               468   ②2006年1月5日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        458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650    贷:应收票据——A公司   47268       银行存款             6232 ③材料收到验收入库   借:材料          45850    贷:在途物资             458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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