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处理的思路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5-02-0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02/2005信息】 问:借款费用处理的思路是什么?
答:借款可分为专门借款和其他借款,对于相应的借款费用,处理思路如下:
(1)对于其他借款产生的借款费用,要记住两句话: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有两个去向:资本化和费用化。
①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简化核算,直接计入当期财务
费用;金额较大,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进行资
本化;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进行费用化。
可见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资本化时,既不与资本化期间相联系,也不与资产支
出数量相挂钩。
②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如果是在资本化期间发生的,全部计入在建工
程;如果不是在资本化期间发生的,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可见,专门借款发生的汇兑
差额在资本化时,只与资本化期间相联系,而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③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包括折价、溢价摊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根据
公式:“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
均数×资本化率”计算出资本化的金额后,将这部分利息进行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成本;除此以外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可见,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包括折价、溢价
摊销)在资本化时,既要与资本化期间相联系,也要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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