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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方式下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抵销分录

录入时间:2004-12-2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7/2004信息】 购并方式中以协议互换股权、以资产互换 股权通过证券交易所以要约方式互相买入对方已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导致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公司间交叉持股,也将形成非常复杂的股权结构。因现行《企业会计准则—— 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对交叉持股的会计核算未予明确,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 报表时,在子公司投资占母公司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时产生 了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的内部投资收益时如何确定其投资收益、抵销母公 司长期股权投资时如何确定子公司购入母公司股份以及分配给子公司的现金股利对长 期股权投资的影响(也即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何确定子公司的少数股 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收益等问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作一探析。   一、交叉持股方式下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确定   由于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它们的投资收益均受到来自对方投资收益的交互影响, 母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是按子公司包含来自集团内交叉投资收益的净利润或亏损计算 调整,还是按子公司不包含集团内交叉投资收益的经营收益计算?为避免投资收益的 重复计算,笔者认为应按不包含交叉投资收益的经营收益确认投资收益。采用该方法 计算投资收益应分三步处理:   1、用联立方程确定母子公司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收益(为便于理解,将联立方 程解出的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损益设为净收益,不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损益设为净利 润)。采用该方法应首先获得子公司不包括交叉投资收益的经营收益;其次确定联立 方程。联立方程中无论母子公司均为“净收益=经营收益+被投资单位含交叉投资收 益的净收益×份额”。   2、确定母公司不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利润。通过上述公式可以看出联立方程解 出的母公司净收益不仅包含了子公司的收益,还包含了“自身净收益×母公司持有子 公司的份额×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份额”部分,其实质为投资收益的重复计算。为消 除投资收益的重复计算,母公司不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利润应为联立方程确定的净收 益扣除子公司持有母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份额,即“净利润:净收益×(1-子公司 持有母公司有表决权资本份额)”。   3、确定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即合并抵销的内部投资收益。确定了母公司不含交叉 投资收益的净利润。那么,在此基础上,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就为不含交叉投资收益的 净利润减经营收益,即“投资收益=净利润-经营收益”。   二、交叉持股方式下母公司对于公司购入母公司股份及分配给子公司现金股利的 核算   当企业间进行交叉持股,对于企业集团而言,是同一资金在企业集团间内部转移, 因投资收益按已剔除子公司包含集团内交互收益的净收益确定,因而,笔者认为子公 司购入母公司的股份应视作资本赎回,按子公司持有母公司有表决权资本份额注销子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及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借记“股本”账户等,贷记“长期股 权投资”账户;由此产生的母公司支付给子公司现金股利实质上不是股利,而是对子 公司的追加投资,作“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的调增项目处理。   [例]甲公司2003年1月1日以现金12600万元对乙公司投资,占乙公 司有表决权资本份额70%,当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8000万元,其中股本 8000万元,资本公积6000万元,盈余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 2000万元,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相等。2003年1 月10日乙公司以现金4000万元从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份中购入甲公司10%的 股份,当日甲公司的股本为20000万元,资本公积12000万元,盈余公积 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2003年末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实现经 营收益(不含来自集团内的投资收益)2000万元和800万元,分别支付股利 1000万元和300万元。乙公司对母公司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双方均不 考虑所得税及利润分配)。   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对乙公司投资12600万元以及收到乙公司现金股 利210(300×70%)万元的分录省略]:   1、年初乙公司从丙公司处购入本公司股份视作资本的赎回,按子公司持有的份 额冲减相应的所有者权益   借:股本  20000000     资本公积  12000000     盈余公积  6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00   2、年末确定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收益   假设甲公司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收益为a,乙公司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收益为b, 则:    a=2000+(800+a×10%)×70%    b=800+a×10%   解联立方程可得母子公司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利润分别为:a=2752.68 (万元),b=1075.27(万元)   3、年末确定不含交叉投资收益的净利润为2477.42[2752.68% (1-10%)]万元。   4、年末确定投资收益为477.42(2477.42-2000)万元,则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774200     贷:投资收益  4774200   5、年末分派给乙公司的现金股利100(1000×10%)万元,视同对乙 公司的投资,作“损益调整”项目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1000000     贷:应付股利  1000000   三、确定合并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收益   明确了母公司交叉投资收益的计算以及对于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后,合 并报表编制中的主要问题在于交叉持股情况下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及收益的少 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的合并抵销问题。笔者认为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在合并工作 底稿中采用联立方程计算子公司净收益以确定子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进而求出子公 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少数股东权益为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加上含交 叉投资收益的净收益减支付(或宣告)的现金股利的少数股东份额。少数股东收益为 含交互投资收益的净收益乘以少数股东份额。依上例,乙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为 5632.58[(8000+6000+2000+2000+1075.27- 300)×30%]万元,少数股东收益为322.58(1075.27×30%) 万元。   综上所述,甲母公司对乙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为8967.42 (12600+477.42-4000-300×70%+100)万元,股权投 资收益为477.42万元。就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而言,乙子公司对甲母公司的 投资也应全额抵销。因乙子公司只持有甲母公司10%的股份,应按成本法核算对 “甲母公司的股权投资”,从而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余额为4000万元; 投资收益为100(1000×10%)。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甲母公司与乙子公 司间交叉持股的合并抵销分录为   借:股本  80000000     资本公积  60000000     盈余公积  2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0000000     投资收益-乙公司  4774200     投资收益-甲公司  10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3225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9674200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40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56325800       应付股利  3000000   由此可见,交叉持股下且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份额在20%以下的合并会计报表 的抵销既要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也要抵销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 (AU200412039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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