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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入房屋的装修费如何做账

录入时间:2004-12-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1/2004信息】 问:某公司1999年融资租入一处房屋, 租赁期2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03年末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支付装修 款项250万元。公司该如何对这笔装修款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予以资本化,如何计 提折旧?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 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 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 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 续支出比照此原则处理。   因此,上述公司对房屋的装修如果延长了房屋的使用寿命,则符合上述资本化原 则,该装修费用可予资本化。借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金额为250万元。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资本化原则的,按照两次装修期间、剩 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单独计提折旧,该公司可按此原 则对房屋装修费用计提折旧。(a2004113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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