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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3131本年利润)

录入时间:2004-08-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2/2004信息】 3131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 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 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 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作 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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