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科目(1402长期债权投资)
录入时间:2004-08-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1/2004信息】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
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3.应计利息。
(二)其他债权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本金;
2.应计利息。
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一)以支付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
手续费等(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应收利息,还应扣除应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额作
为债券投资的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债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四、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该成本减去尚
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
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
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
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二)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面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
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实际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借记“应收股息”科目。
(三)小企业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应
收股息”科目(或本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对于每期应分摊的折
价金额,应增加投资收益。
(四)出售债券或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
债券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对于记入“应收股息”科目的应收利息,应贷记“应收
股息”科目,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小企业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
他债权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小企业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投资种类设置
明细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本金(或本息)和
未摊销的溢折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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