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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科目(1402长期债权投资)

录入时间:2004-08-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1/2004信息】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 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3.应计利息。   (二)其他债权投资。小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本金;   2.应计利息。   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一)以支付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 手续费等(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应收利息,还应扣除应收利息部分)后的金额作 为债券投资的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债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四、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债券利息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该成本减去尚 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 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本 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 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二)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面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 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如实际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借记“应收股息”科目。   (三)小企业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应 收股息”科目(或本科目),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对于每期应分摊的折 价金额,应增加投资收益。   (四)出售债券或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 债券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对于记入“应收股息”科目的应收利息,应贷记“应收 股息”科目,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五、小企业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 他债权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小企业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投资种类设置 明细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本金(或本息)和 未摊销的溢折价金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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