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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附录: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科目(1201在途物资)

录入时间:2004-08-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11/2004信息】 1201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二、小企业购入材料及商品,如果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 等尚未运抵时,应按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支付或应 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待购入的材料、商品等运抵 企业并验收入库时,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购入但尚未运抵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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