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财务会计报告):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录入时间:2004-08-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9/2004信息】 二、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属于增值税一舶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二)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项目,反映小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
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小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
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
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
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
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小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
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
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
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小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
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三)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的有关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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