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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08-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5/2004信息】 二、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小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 “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贷记“实收资本”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合同没有约 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有关资产 科目,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3.小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 “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因减资而使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在“实收资本” 科目的有关明细账及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4.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 让的投资,在投资者账户有关明细账及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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