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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其他资产--预付账款

录入时间:2004-08-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3/2004信息】 二、预付账款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可设置“预付账款” 科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 账款”科目借方反映预付账款的增加,贷方反映预付账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 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预付账款” 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 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 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 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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