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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无形资产概述--无形资产的内容

录入时间:2004-08-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3/2004信息】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 誉等。   (一)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 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二)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它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 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非专利技术一般包括工业专有技术、商业贸 易专有技术、管理专有技术等。非专利技术可以用蓝图、配方、技术记录、操作方法 的说明等具体资料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卖方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或接受买方人 员进行技术实习等手段实现。非专利技术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三)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 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权包括独占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独占 使用权指商标权享有人在商标的注册范围内独家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禁止权指商标权 享有人排除和禁止他人对商标独占使用权进行侵犯的权利。   (四)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 权利。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 前者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 品等项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指以出版、表演、 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 济利益的权利。   (五)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 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投资者投入取得等。   (六)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 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一 般是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 电、邮电通信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 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七)商誉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信任, 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 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商誉与整个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 产分开出售。由于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因此商誉的价值只有把 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时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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