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概述):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原则
录入时间:2004-07-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6/2004信息】 第三节 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
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
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
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
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
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四条规定:“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
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
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本节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上述规定,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进行说
明。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原则
1.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
由于《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结合小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在《企
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简化,与《企业会计制度》和
《企业会计准则》的标准比较,相对来说要低一些。因此,如果小企业的会计工作基
础比较好,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比较高,小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从严
从高要求自己,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如果小企业选择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就必须严格遵循《小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能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以《企业会计制度》为理由,
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某些规定,比如不能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
下,提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
如果小企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必须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的有
关规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理由,选择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某些规定。比如,如果小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
就必须严格遵循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的
核算要求。
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的严肃性和一致性,从而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以避免小企业在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利用《企业会计制度》或《小
企业会计制度》的不一致,进行会计信息的操纵。
3.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
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母公司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应
当统一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
致。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
的,集团内小企业应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4.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
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
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本条主要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转换的情况。
如前所述,由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公众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比较高,
已经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因此,原先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
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即小企业已经不符合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而列入大中型企业时,应转为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
5.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制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