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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款项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4-07-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9/2004信息】 某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了妥善安置 员工,对一定年限的在职员工支付一笔买断工龄款项,买断工龄款项因职工工龄和级 别的不同而不同。这笔支付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如果买断工龄款项金额不大,在重要性水平内,企业可以直接计入支付当期。 其会计分录为:借计“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如果买断工龄款项金额较大,超过了注册会计师重要性水平,则应该提请企业分 情况妥善处理:   假如在改制时已经涉及此问题,就应该在改制方案中提出解决方案,从国有净资 产中出账。具体操作是在界定国有资产时报经财政主管部门核准,直接在净资产中予 以核销。其会计分录为:借记“未分配利润”等净资产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 目。   假如在改制方案中没有涉及此项业务,而在改制若干年后全新支付职工买断工龄 款项,则应报经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同意。买断工龄款项属于当期损 益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以前年度负担部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会计分录为: 借记“管理费用”、“年初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同时, 对该笔经济事项会计处理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bt200407049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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