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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时间及新变化 

录入时间:2004-07-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7/2004信息】 一、发文单位及发布时间   发文单位:财政部。发文时间:2004年5月。    二、实施范围   小企业。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标准的为小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即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   (二)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 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 [2003]143号)文确定的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如下表: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一般标准 中型企业 一般标准 中型企业 一般标准 中型企业 工业 <2000人 ≥300人 <3亿 ≥3000万 <4亿 ≥4000万 建筑业 <3000人 ≥600人 <3亿 ≥3000万 <4亿 ≥4000万 批发业 <200人 ≥100人 <3亿 ≥3000万 零售业 <500人 ≥100人 <1.5亿 ≥1000万 交通运输 <3000人 ≥500人 <3亿 ≥3000万 邮政业 <1000人 ≥400人 <3亿 ≥3000万 住宿和餐饮<800人 ≥400人 <1.5亿 ≥3000万   中型企业:同时满足上表三项一般标准和三项中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小型企业:同时满足上表三项一般标准,但不同时满足三项中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相关说明:   1.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它行业如房 地产业、服务业等的标准另行制定(国家目前尚没制定)。   2.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 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 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 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 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三、实施要求   1.企业   从2005年1月1日起,结束旧账,建立新账。2004年度的会计报表仍按 现行会计制度编制。   2.会计师事务所   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会计标准对小企业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四、与《企业会计制度》不同之处(新变化)   1.资产减值准备   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过程中需要较多 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长期投资的核算   考虑到小企业投资的情况比较少,完全运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长期股权投 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因此,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3.借款费用的核算   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费 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由于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 小企业制度中对于符合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 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   5.会计报表   从会计报表体系来看,考虑到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   6.其它   对于《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结合小企业实际, 选择了其中比较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如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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