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自测试题及参考答案——《经济法》自测题参考答案
录入时间:2003-10-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4/2003信息】 一、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B 5.D 6.D 7.B 8.A 9.D 10.C 11.C 12.
C 13.A 14.A 15.C 16.C 17.D 18.B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 3.BCD 4.ABCD 5.AB 6.ABD 7.ABD 8.ABC 9.BCD
10.AB 11.ABCD 12.BCD 13.ABCD 14.BD 15.ABD 16.BCD 17.CD 18.
ABC
三、判断题
1.√2.× 3.× 4.× 5.√ 6.× 7.× 8.× 9.√10.√11.√12.×
13.× 14.× 15.√16.√
四、综合题
1、答案:
(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规定,独立董事连续3
次(而非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独立
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
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应当经过独立董事认可。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数额超过300万元
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
(4)丙公司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根据规定,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5)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
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
决情况。在本案中,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为3000万股,赞成票已获多数。
2、答案:
(1)首先,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串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得低于10%,在本
题中,A公司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2400/30000)、2001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
15%(3750/25000)、200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2000/20000),最近3年的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11%;其次,A公司员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
于10%,而A公司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8%。
(2)A公司募集资金的规模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增发新股募集资
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在本题中,A公司增发新股拟募集资金
为4亿元,超过了A公司2002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3亿元。
(3)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
时,发行前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在本题中,A公司2002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6.67%,2003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
65.26%,均超过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首先,A公司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提供担保的行为将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
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
者个人债务担保的行为,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其次,A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
事项不会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5)首先,A公司被其主发起人甲股东占用流动资金5000万元不符合有关规定。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占有的情况,不符合增发新股的条件。其次,A公司经董事会批准改变
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文件中所
列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否则,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
(6)A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增发提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果增发新股的
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的,其增发提案还应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在本案中,由于增发数量(5000万股)超过了A公司股
份总数(1.5亿股)的20%,因此,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提案时,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票不
得低于2500万股。
3、答案:
(1)买卖合同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
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
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本题中,甲公司虽未按照合同约定交
付定金,但乙公司已经交付全部货物并且甲公司接受了货物,视为主合同已经履行。
(2)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③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
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本题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
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解释》
的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诉
讼费用应当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
4、答案:
(1)B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见票后定期付款
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在本题中,提示承兑
期限为4月1日—4月30日。
(2)E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
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在本题中,提示付
款期限为7月10日—7月20日。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
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3)如果持票人未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
(4)E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
未在法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因延期通知给
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
为限。
(5)如果E公司于2002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丧失。根据《
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在本题中,
持票人E公司于2001年7月12日被拒绝付款后,应当在6个月内行使追索权,否则该权
利归于消灭。
(6)如果E公司于2003年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其票据权利并未丧失。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2001年7月10日,因此持票人对出
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2001年7月10日至2003年7月10日。
(7)E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
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
利,持票人仍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在
本题中,持票人E公司如果于2003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将丧失对承
兑人和出票人的票据权利,但其民事权利并未丧失。
(8)如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不构成票据质押。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汇
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必须记载“质押”字样,同时在汇票上签章。如果出
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
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9)A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只能对
基础关系中的“直接相对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进行抗辩。凡是善意的、已付对
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
间抗辩的影响。在本题中,A公司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
系的B公司进行抗辩,但B公司已经将该汇票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E公司属于善意、
已付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10)B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未在法
定期限内(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11)C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
种担保关系,出质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不能行使转让累据等处分权利,如
果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
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在本题中,C公司对E公司不承
担票据责任,E公司被拒绝付款时,不能对C公司行追索权。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
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
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如果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能当日足额付款
的,应当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结算金额对其处以每天0.07%的
罚款,如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按延压结算金额每天0.05%计付赔偿金。
(13)对A公司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行为,根据《支付结算
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
兑金额按每天0.05%计收罚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