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并价差摊销的看法
录入时间:2003-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3信息】 合并价差是否要摊销,如何摊销,《合并
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没有提及,本文对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合并价差应当摊销
本文认为,合并价差应当摊销,不能老挂在账上。第一,若不摊销,每年都得编
制抵销分录,给会计人员增添了许多工作量。第二,《投资会计准则》规定对股权投
资差额要进行摊销,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反映为合并价差,因此合并价差也应
当摊销。第三,合并价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商誉,商誉是要摊销的;另一部
分是公允价值与净资产的差额,公允价值通常按评估值确定,而资产评估后,按规定
应当将账面价值调整为评估值,然后按评估值计提折旧、摊销,因此合并价差也应当
摊销。第四,不摊销会虚增合并利润及合并资产。
二、摊销的方法
合并价差的摊销有3种方法:一次摊销法,即在合并后第一年将合并价差全部摊销
完;分期摊销法,即在合并后按年限平均摊销:减值摊销法:即每年末估计合并价差
的减值额,把减值额作为摊销额。
第一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合并价差比较小、不值得分期摊销的情况。第三种方法
合并价差各期的减值额很难准确估算,不便操作,也给集团公司操纵合并利润留下空
间。相比较之下我国应当采用分期摊销法。摊销年限应当与《投资会计准则》相一致,
即: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
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以上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
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以下的差额,按不低于
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
三、摊销的会计处理
如果母公司对它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简单权益法核算,则合并价差摊销的会
计处理采用“表摊法”。如果母公司对它对于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复杂权益法,则合
并价差摊销的会计处理采用“账摊法”。分述如下:
1.简单权益法下:表摊法
所谓“表摊法”就是合并价差不在账簿上摊销,而在合并报表上摊销,摊销额越
来越大,直到摊完为止。摊销额有的书上把它记入合并“营业费用”,本文认为不妥,
应当记入合并“管理费用”。
例1 甲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对乙公司实行控胶合并,控股比例为80%,乙公司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甲公司的出资额为6,000万元,产生2,000万元(6,000
-5,000×80%)的合并价差。如果甲公司对这笔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采用简单权益法,
购受日合并报表中合并价差的抵销分录为:
借:合并价差 20,000,000
贷:长期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20,000,000
假设合并价差的摊销期限为2年,那么2000年末的摊销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0,000
合并价差 10,000,000
贷:长期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20,000,000
2001年末及其以后各年末的抵销分录均为:
借:管理费用 20,000,000
贷:长期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20,000,000
2.复杂权益法下:账摊法
所谓账摊法,就是合并价差不在合并报表上摊销,而在母公司账簿上摊销。
例2 上例如果母公司对它对于公司的长期投资核算采用复杂权益法,则2000年末
母公司账上要记:
借:投资收益 10,000,000
贷:长期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10,000,o00
合并报表上的抵销分录为:
借:合并价差 10,000,000
贷:长期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10,000,000
2001年末母公司账上要记:
借:投资收益 1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股权投资差额 10,000,000
合并报表上不需要编制抵销分录,因为“股权投资差额”账户上已经没有余额了。
2002年以后,母公司账上及合并报表上均不需要再做任何合并价差摊销的账务处
理了。
3.两种方法的比较与选择
相比较之下,账摊法比表摊法好。
(1)账摊法是“釜底抽薪”、“斩草除根”,是治本措施。而表摊法是“割韭菜”,
治标不治本,由于“股权投资差额”没有摊销,因此“合并价差”年年都得摊销。
(2)账摊法摊完后以后各年就不再摊销了,节省很多会计工作量;而表摊法摊销期
完了之后每年仍要编制抵销分录,一直到集团公司终止,增加了许多会计工作量。
(3)所得税不是按集团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净利润计征,而是按母子公司法人计征
的,账摊法合并价差的摊销可以免缴所得税,而表摊法则不能。
有人认为,在账摊法下“合并价差并未摊销”,因为“真正的合并价差摊销是在
合并工作底稿上作出的摊销”,账摊法“所谓的合并价差摊销实质上是‘股权投资差
额’的摊销”。本文认为,不管是在合并工作底稿上摊销,还是在母公司账上摊销,
只要最终将合并价差摊销了,就是都摊销了,二者只是形式上有不同,本质是一样的,
最终结果也是一样的。“合并价差”是“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的反映,或者
说“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转化为“合并价差”,“股权投资差额”抵销掉了,
“合并价差”也就跟着抵销掉了。(Aw 2003 09 018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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