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及其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3-06-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5/2003信息】 一、国际保理的经济实质和操作流程
随着国际贸易买方市场的逐渐形成,对进口商不利的信用证结算比例正逐年下降,
而赊销(O/A)和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方式下的贸易结算不断上升,为此国际、
国内的部分商业银行开办了与之对应的国际保理业务。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
际保理公约》,保理是指出口商或进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
约,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
的至少两项:(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3)应收账款的催收;(4)信用风险
控制与坏账担保。从上述定义我们知道,出口商与保理商(即银行)之间的国际保理业
务可以分解为企业融资业务和银行中间业务。
国际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较多,包括:(1)出口商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
申请进口商的信用额度;(2)与出口保理商合作的国外金融机构对进口商进行资信
调查并核准其信用额度;(3)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签订《出口保理协议》;(4)出口商
和进口商签署以O/A或D/A方式为交易条件的贸易合同;(5)出口商在核准的信用额
度内出货,将发票副本交出门保理商;(6)如果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出口保理商付给
出口商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融资款;(7)由出口保理商将出货证明文件转让给国外
的金融机构,由其收买该笔货款;(8)出口保理商在扣除已融资款项后将尾款汇入出
口商的账户。
二、国际保理的会计处理
(一)出口商的会计处理
1、出口商和进口商签署贸易合同并发出货物时
出口商在保理协议规定的额度内与进口商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按照收入的确认标
准记录收入、成本,并根据与出口保理商签订的出口保理协议分别记录应收账款(有
追索权时)或其他应收款(无追索权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出口商将发票副本和相关单据交出口保理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3、出口商收到融资款项时
如果出口商有融资需求,则在收到出口保理商的融资款项、支付相关手续费用时,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4、出口保理商将尾款汇入出口商账户时
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有追索权的出口保理协议时,出口保理商在将收到的
货款扣除手续费和融资款后应交付出口商,此时,出口商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进口商的会计处理
1、与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时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若因货物质量原因而拒付时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3、到期支付货款及进出口保理佣金时
借:应付账款
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au20030303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