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信息失真查证实务:或有负债及关联企业往来信息失真的查证——或有负债信息失真的查证(一)
录入时间:2003-03-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5/2003信息】 第四章 或有负债及关联企业往来信息失
真的查证
第一节 或有负债信息失真的查证
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定义,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
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
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或有负债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例如甲企业状告乙企业侵犯了其专利权,
法院还未对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乙企业是否败诉尚难判断。对乙企业而言,一项
或有负债已经形成。它是由过去事项(乙企业“可能侵犯”甲企业的专利权受到起诉)
形成的。
二是或有负债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
另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或有负债作为一项潜在义务,其结果如何只能由未来不确
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例如,甲企业因故与乙企业发生经济纠纷,并且被乙
企业提起诉讼,但该起诉一直未进行审理。由于案情复杂,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从年末看,诉讼的最后结果尚难确定,甲企业因此承担的义务就属于潜在义务。
或有负债作为特殊的现时义务,其特殊之处在于: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其中,“不是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指的是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不超过
50%(含50%)。
“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指的是该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金额”难以
预计。这一特殊性表明,作为现时义务的或有负债其结果是不确定的。例如,某日某
单位全体员工发生食物中毒,而甲公司恰是食物提供者。中毒事件发生后,甲公司得
知此事,并承诺负担一切赔偿费用。直到月末,事态还在发展中,赔偿费用难以预计。
此时甲公司承担了现时义务,但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一、或有负债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或有负债有可能存在,但企业并未披露
例如:
1.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债务担保,而被担保的乙企业已资不抵债,甲企业尚不
知悉;
2.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已濒临破产,贴现企业将因此负连带责任,
但贴现企业明知问题所在,却不予披露;
3.企业纳税申报中有的项目可能发生追加税款,但企业却若无其事。
(二)或有负债并不完全存在,企业披露时有夸大现象
以商品售后服务为例,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售出的商品有可能发生包修、包换、
包退的数字估计过大,在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情况下,所能披露的数字既高于上期、又
高于上年同期,显然其中一部分或有负债可能不存在。
二、或有负债信息失真查证法规依据
(一)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其中有关或有负债的规定:
1.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2.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
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二)《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其中规定,对于应予披露的或有负债,企业
应分类披露如下内容: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三、或有负债信息失真查证程序
(一)查证目标
或有负债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
(二)查证程序
1.询问或与企业管理部门讨论所采用的确认、评价、估算或有负债的会计政策
和程序。
2.向企业索取与或有负债有关的外部文件资料和凭证。
3.向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函证,以取得对由企业提供的与或有负债有关
的确认证据。
4.向与企业或有负债有关的银行、税务部门进行询证。
5.复核与企业或有负债有关的内部文件资料和凭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