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上):收入——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二)
录入时间:2003-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3信息】 第八十六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
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
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释义] 本条就商品销售收入金额的确定做出了规定。即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应
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和协议的,应按购销双方都能
接受的价格确定。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在实际当期发生时记入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
生时作为当期销售收入的减少。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
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
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如买方在10天内付款可
按售价给买方2%的折扣,用符号“2/10”表示;在20天内付款按售价给予
1%的折扣,用符号“1/20”表示;在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用符号
“n/30”表示等。
[例6] 某企业在2000年5月1日销售一批1000件,增值税发票上注明
的售价为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
定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则企业可按不同情况进
行会计处理。
首先,5月1日销售实现时,应按总售价作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某企业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若5月9日买方付清货款,则按售价20000元的2%享受400元的现金折
扣,实际付款23000元(23400-400)。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000
财务费用 400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 23400
若5月18日买方付清货款,则应享受的现金折扣为200元,实际付款232
00(23400-2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2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货款——某企业 23400
若买方在5月底才付款,应按全额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 23400
销售折让通常是在售出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发生的。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
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
减让。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发
生在收入确认之前的销售折让,其处理相当于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销售
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如企业为鼓励买主购买更多的商品而规定购买10件以
上者给予10%的折扣。再如,企业为尽快出售一些残次、陈旧、冷销的商品而进行
降价销售,降低的价格也属于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
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这里所指的
销售折让是指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折让。
[例7] 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额
为6800元,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某企业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 2340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44640
贷:应收账款——某企业 44640
第八十七条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
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
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
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释义] 本条针对销售退回的处理做出了规定。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种处理比较简单,只要将已记入“发出商
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但企业确认收入后以发生销售退回的,
不论是当年销售的不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
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
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
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销项税额”专栏。但如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
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
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具体应调整的内容可参看第十章“会计调整”,在此不重述。
现举例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况处理。
[例8] 某生产企业1999年12月18日销售商品一批,售价100000
元,增值税额17000元,成本52000元。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n/30。买方于是12月25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2340元。20
00年2月20日该批商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
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某企业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2000
贷:库存商品 52000
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14660
财务费用 2340
贷:应收货款——某企业 170000
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4660
财务费用 234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