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上):资产——资产减值(二)
录入时间:2003-01-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2/2003信息】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
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
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
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
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
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
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释义]本条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即存货跌价准备作了规定。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的情形
企业只有在其存货的成本低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情况下才能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准备。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货由于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
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得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就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
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准备计提的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只能分别单个存货项目比较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提准备,
而不能就大类存货项目进行比较和计提。但在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且难以与该产品
系列的其他存货项目区分开来时,可以依据大类存货项目进行比较,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存货贬值的情形
当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出现时,企业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而
不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有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会计操作,请参见本章对《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的
“释义”。
第五十五条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
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释义]本条对不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阶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
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释义]本条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作了一般性规定。
[例79] S公司购买T公司1998年上市发行的普通股250000股,每股10元,共计
2500000元,占T公司普通股股权的5%。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因T公司经营不善,连
续两年亏损,2001年股票价格的持续下跌。2001年S公司确认每股账面价值损失2元。
(1)S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1年末,投票投资的跌价损失: 2×250000=500000元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
(2)如果T公司在2002年扭亏为盈,股票价格上涨,该投资的账面价值恢复到每
股9.50元,则2002年末,S公司应就回升的金额冲减已计入损益的投资跌价损失。
2002年末,股票投资价值回升额: 1.5×250000=375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75000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75000
(3)假定S公司于2002年3月将该股票售出,扣除相关税费后,实际收入为2600000
元,款项已存入银行。此时,投票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375000元,仍低于其初始投资
成本,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为125000元,并假设S公司只有此一项长期投资。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6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2500000
投资收益——长期投资收益 225000
第五十七条
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释义]本条对有市场交易价格的长期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了具体规定。
企业对于有市价的长期投资(例如,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可以根据下列迹
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市价持续年低于账面价值;(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
1年或1年以上;(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八条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
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
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
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未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释义]本条对没有市场交易价格的长期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了具体规定。
企业对于无市价的长期投资(例如,对一般企业的投资等)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影响被投资单位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
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
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
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
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
顿、清算等;(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
形。
可见,导致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因素大部分都是企
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是对企业而言,是不可控系统风险导致了长期投资不能再给
投资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五十九条
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释义]本条规定了对固定资产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并在判断哪些固定资产
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运用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五种需要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况概括起来,实际上就是不能给企业继续带来经济利益或从效率的角度不合算的各
种情形。从折旧产生的原因来看,折旧实际上也就是企业固定资产的贬值,因而已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就不能再计提折旧,否则就会导致重复计提,相当于对同
类的固定资产贬值给予了两次补偿或重置。
第六十条
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
损益: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
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释义]本条对无形资产可以全额核销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本条主要从经济利益和
法律的两个角度对需要全额转入当期损益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本
条所规定的情形出现一种,就可以全额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