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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企业会计制度讲解(上):资产——流动资产(六)

录入时间:2002-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2信息】 第十九条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 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 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 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 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释义]本条是对待摊费用的定义及其会计核算所作的规定。 包括两个层次: □关于待摊费用的定义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 年(含1年)的各项费用。例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购买印花税票、 一次性支付固定资产中小修理费用金额较大需要在年度内分月摊销的金额等。 待摊费用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会计的分期核算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所致。 □关于待摊费用的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照其受益期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 例如,摊销的固定资产中小修理费用,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不同,分别记入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 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 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这是新的资产定义的具体体现,它强调的是作 为资产项目,应当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如果不能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不 构成一项资产,而只是一笔耗费,应当从资产项目中注销,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项 目。 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低值 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例19] 某一制造企业的第一车间领用新的工具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 元,分10个月摊销。 会计分录如下: 领用时,按其实际成本结转: 借:待摊费用 1000 贷:低值易耗品 1000 分次摊销时,每月应摊销100元时: 借:制造费用 100 贷:待摊费用 100 工具报废时,残料价值50元,冲减当月费用: 借:原材料 50 贷:制造费用 5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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