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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12-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9/2002信息】 我公司工资假设如下:应发:10000,所 得税200,实际支付9800。做凭证顺序如下: 先做:1.借:费用 10000 贷:应付工资 10000 再做:2.借:应付工资 10000 贷:现金 9800 应交税金200 请问我这样做对吗? 答:我国企业一般情况是本月工资下月发放,先提后冲,你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处理,符合费用配比原则就行。例如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1.企业按规定 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 所得税;2.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 目。 (b200212050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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