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企业跨期收入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8-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1/2002信息】 读了2002年7月18日《财会世界》第二版刘
海涛的题为:“企业跨期收入的账务处理”一文后,有些不同的看法。
该例题的某商业企业将自有房屋进行出租,这说明该企业不是专门从事租赁业务
的企业,该项目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为:
1.2001年11月收到预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100000
其他应收款——××单位 1100000
2.计提实现租赁收入的税费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经营租赁税费 1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100000×12%) 12000
——应交营业税(100000×5%) 5000
——应交城建税(5000×7%) 350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5000×3%) 150
3.2001年12月31日结转经营租赁收入时
借:其他应收款——××单位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100000
4.计提实现经营租赁收入的税费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经营租赁税费 1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12000
——应交营业税 5000
——应交城建税 350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150
月末、年末的结转账业务与其他业务同时进行;2002年1—10月份仍按月确认、结
转经营租赁收入。(b20020815002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