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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会计应设置哪几本帐

录入时间:2002-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2信息】 实行零户统管后,各单位的资金结算业务 由零户统管办公室的资金会计集中办理。资金会计一方面代表零户统管办公室与银行 及其他经济往来单位进行资金结算;另一方面代表零户统管办公室管理各单位资金, 随时掌握统管单位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节余情况,发放并监督单位备用金使用、结存 和限额情况。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在单位存款余额内依规、及时办理资金转帐、 汇兑、支取现金结算业务;(2)负责审核收入票据,办理资金划解及征收政府调控收 入;(3)负责分户核算资金增减变动情况,按月与银行、统管会计和单位出纳核对存 款余额、帐目;(4)负责发放、监督各单位备用金的使用,控制限额。   根据上述职责,资金会计应设置如下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1、银行存款明细帐。该帐簿为三栏式订本帐,记载零户统管办公室银行存款的 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资金会计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 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2、现金明细帐。该帐簿为三栏式订本帐,记载零户统管办公室库存现金的增加、 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薄。资金会计应根据经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统管单 位代理零星现金收付。   3、单位资金明细帐,也称单位存款明细帐。它是按统管单位设置,记载各统管 单位资金的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有了此帐簿,各单位可以在其资金余额内 合理支配、使用其资金,同时可以防止“透支”资金。   4、备用金明细帐。它是按统管单位设置、记载各单位出纳会计手中备用金的增 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根据此帐簿,资金会计可以控制各单位备用金是否超过 限额,并监督其按《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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