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坏帐准备的会计与税法处理比较

录入时间:2002-08-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1/2002信息】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2000]84号)和《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的发布实施,使坏账准备的会计 核算与税法处理形成很大差异。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的计提上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而税法则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作出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对这 一差异进行比较,对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税法的实施都有着重要意义,对这 一差异在会计核算、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三者间进行比较。 一、坏账准备的管理办法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明确指出: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 坏账损失,否定了坏账核算的直接转销法,在管理上由企业自主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 范围、方法、比例等。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对纳税人发生的坏账准备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 即直接转销法,企业如果希望采用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备抵法,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不同 《会计制度》第53条规定: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这样企业 可选择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的5‰。即只能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 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对计提比例无明确规定;但企业希望计提坏账准备,必须报 经税务机关批准。 三、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同 会计制度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 际情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确定,但为了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也 限定了企业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四种情形:(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 应收款项进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不能 收回的款项。因此,从理论上讲,会计处理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区间为0一100%。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以不超过5‰的比例计算计提坏 账准备。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按年末放款余额 (不含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不包括见票付款的票据)等应收款 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对其他企业计提坏账准备,从严掌握,确有 需要的,必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四、坏账准备的计提口径不同 会计制度明确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这里 所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企业计提坏 账准备是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但不包括其他应收款,以及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其 他债权。 五、对关联交易坏账准备的处理不同 会计处理允许计提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只是计提比例不得超过 100%。但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对关联方的任何往来账款均不得提取坏账准备,而且 对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一般也不得确认为坏账,除非是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 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允许债权方企业作坏帐损 失扣除。 六、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不同 对坏账损失的确认,会计处理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只是列举了诸如债务单位撤销, 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等情形。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对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帐处理。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 款;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 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四)债务人逾期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坏账损失,是指下列应收款项: (一)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务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二)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三)因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二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七、坏账准备的核销程序和权限不同 会计处理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只要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即可。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坏账损失必须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税前 扣除。 内资企业财产损失总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级国税局审核;总额在100万 元以下的,由市、州国税局审核;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省国税局审批。 外资企业的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级国税局审批;100万元至300 万元由市、州国税局审批;300万元以上的由省国税局审批。(h20020513) (2)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