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要从基础抓起
录入时间:2002-08-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1/2002信息】 税收是国家依据国家权力对社会资源的强
制再分配,税务机关是这一意义上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和代表。在这种认识上,以往税
务机关注重的是对企业的管理,忽视了对企业的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
府已经基本上从经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入世后,企业的经营行为是由“看不见的
手”来调节的,政府完全退出企业的经济活动,税务机关作为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代
表,在指导思想上也应做好相应的调整,从基础做起,确定合理的管理方式,以方便
企业纳税、服务于企业纳税为出发点,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一、明确细致的职责分工。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基本适应了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
征、管、查三条线的总体划分也很明晰。需要指出的是,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的具
体细节上,还有很多工作须进一步理顺。一是三条线之间的信息传递还不够顺畅,经
常出现梗阻,在时间上缺乏保障,与效率原则相违背,二是职责划分过粗,在各环节
的衔接上还有不到位之处,容易造成真空地带。三是对各环节之间的制约不够严密,
一旦出现问题,难以查明原因和划分责任。入世后,必须由权威机构组织不同层面的
人员,选择一些有实际工作经验、有管理工作经验的干部,把税收征管的业务需求提
足,形成一个与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可操作性的统一规程,指导各级税务机构的分工。
二、严谨规范的执法程序。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
规,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但就我们实际执行情况,还远未达到理想
的效果,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随意性,使纳税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规
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一方面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制定强有力的监
督措施,保证税务干部“知法”;另一方面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税务干部的执法情
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严惩严罚,以此来促动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保证税务干部规范执法。
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税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税务干部不仅要精通税法,还
应该是经济法规、金融法规、财务法规的行家;同时适应现代经济管理的需要,全面
提高于部对现代化管理手段尤其是信息技能的掌握。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就必须给
其以受教育的机会。“继续教育”是一种既行之有效,又切合实际的办法,在工作一
段时间后,让税务干部脱产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带着问题学习,边学习边思考,既
能够全面了解最新的经济理念,又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了保证学习
效果,还必须给其一定的压力,使干部素质能够得到迅速提高。
四、标准化的税收信息化建设。近几年,国家在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
的资金,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尤其金税工程网络的建设为实现税收管理全国信息
共享奠定了基础,以一个网络为依托,使税收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利用变为
可能。入世后,为了更好地利用网络来管理税收,使之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做好标准
的数据接口,逐步实现税务与企业、征管软件与财务软件、税务与银行、税务与海关
的联网;二是提高税务干部使用信息网络的能力,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能够通过对
数据的分析,实现既服务于纳税人,又可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监督的目的;三是通
过优质的网络服务,把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世界经济动态、相关经济分析和预测及
时传递给纳税人。
五、严明高效的监察体系。以往我们的纪检、监察只是对有举报的税务人员涉嫌
贪污受贿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没有对税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进行有效的监督。入
世后,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问题将首当其冲暴露出来,并可能成为纳税人投诉的热点。
税务监察体系应当主动出击。廉政只是监察工作的一个方面,对勤政的监督更为重要。
监察部门要对整个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者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既保证
国家利益不受侵蚀,又不伤害纳税人的利益。(at200204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