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7-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7/2002信息】 企业兼并的账务处理应分财产清查、资产
评估和结束旧账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企业一旦被批准兼并,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它
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
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情况进行
处理。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
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
流动资产损益”科目。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
异。
2.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累计
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资
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
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
“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日,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收益,借
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
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
“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记“营业外支出一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盘盈
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益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
3.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
料”等科目,按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等科
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
“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
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
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按规定转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一固定资产盘亏”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固定资产
盘盈”科目。
5.对于按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账款等,经批准转销时,采用直接转销法的,借
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的,借记“坏账准备”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坏账准备不足核销的部分,还应借记“管理费用”科
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对于确实不能偿还的账款等,按规定转销时,借记“应
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6.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账,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
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
资产评估的账务处理
企业一旦被批准兼并,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评
估资产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1.企业应按评估确认
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
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固定
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
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
(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结束旧账的账务处理
(一)被兼并方企业的账务处理。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
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
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账务处理。1.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1)采取有偿方式兼
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与评估确认的
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一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
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一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
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一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
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
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被兼并企业仍
保留法人资格:(1)企业有偿兼并其它企业,作为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
“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
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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