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财会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时,应怎样处理?
录入时间:2002-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2信息】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成本、费用、损失与财务制度上规定的成本、费用、损失无论
在范围上还是标准上均存在较大差异,有时甚至相互抵触,出现这种情况,根据新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
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
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
代缴税款。(ap200204048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