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表现及其治理对策
录入时间:2002-06-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4/2002信息】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主要表现
(一)会计账簿的使用不规范。表现在:一是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不使用订本式账簿,而使用活页式账簿;二是账簿启用不按规定进行填写,启用表内
容填写不完整,有的甚至没有填写;三是部分单位总账、明细账、日记账没有按规定
分设,经济业务都记在同一本账上。
(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够健全。表现在:一是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健全;二是记账
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甚至出现了不少无经办人的支出票据;三
是部分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律意识不强,经济业务的审批人、经办人、签批人全由一人
包揽。
(三)会计核算差错多。表现在:一是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全,
运用不当,总账、明细账科目混淆使用;二是账簿记录错误较多,隔页、跳行现象较
严重,过次页、承前页、月结、累计的使用不规范,错账更正方法不当,涂改、刮擦、
挖补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原始凭证及其附件划分不清,记账凭证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
证的内容不符,错误时有发生。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对
《会计法》中有关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内容的具体化,是《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之
一,认真抓好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仅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
会计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打击违法会计行为,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和整顿市
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要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贯穿于普法宣传中,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
性。各级会计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介,多形式、
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广泛宣传,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扎根于广大财务
人员的心中,使全社会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重要作用。形成学习《会计
法》、宣传《会计法》、遵守《会计法》、执行《会计法》的良好风尚,使会计法律
制度深入人心,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其次是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贯穿于整个财务活动之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修订后的《会计法》从多方面规定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这就要求单位负责人
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必须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
求,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规范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定期检查和落
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建账、依法
核算、依法理财,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严把财务收支关口,把会计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
质低下,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律意识不强。形成这些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
会计培训工作滞后。因此,必须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活动,
使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首先要加强四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一是通过举办新制度、新准则培训班,使会计
人员的知识得到不断更新,将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贯彻落实到实处;二是通过举办会
计证考前培训班,使上岗会计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会计理论和操作技能;三是通过举
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班,增强报考人员的应试能力,提高考试合格率;四是
通过举办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班,使会计人员适应会计办公自动化的需要,以全面提
高会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要强化四个层次的人员培训。《会计法》作为调整会计关系的基本法律,对
规范会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采取经
济、行政、法律三种手段,深入持久地抓好对单位负责人、财政监管人员、会计人员
和社会中介组织四个层次从业人员的《会计法》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使他们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会计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会
计基础工作质量。
(三)加大辅导力度,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单位会计账簿使用不规范,制度不
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低下,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在业务辅导上不
到位。因此,要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必须加大辅导力度。应从两方面着手:
1.要注重因人施教。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会计
人员培训的思路、方法、内容上进行创新,要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因人制宜,因才
施教,采取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使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听得懂、学得
会、记得牢、用得好,切实提高他们的会计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2.要实行分类辅导。在会计业务辅导过程中,要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大包大揽、
主次不分的做法,根据单位的业务性质、会计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等具体情况进
行划分,区别对待,分类实施培训辅导。并把理论讲解与实际核算工作结合起来,深
入实际,帮助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和业务技能不强的会计人员改变现状,逐渐步
入科学化管理与规范化核算的轨道。
(四)强化监管力度,铲除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根源。监管不力是造成会计基础工
作薄弱的重要原因。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打击力度,
从根本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应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监管力度。以强化会计人员管理为中心,健全制度,完
善措施,认真落实《会计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实行
“上岗必有证,无证不上岗”的硬性规定,落实注册登记制度,杜绝元证上岗现象发
生,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作风扎实过硬并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会计人
员队伍。同时在管理方法上实施创新,加快会计人员管理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形成上
下贯通、立体管理与相互制约的新格局。
2.应加大对会计账簿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抢抓机遇,依法实施
“建账监管”,规范会计账簿的购买、使用与管理制度。由省级财政部门规范会计账
簿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实行定点生产和定点销售;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对各单位
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购领与使用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并按期进行
审核与年检,从源头上遏制会计账簿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3.应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政府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并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建立起覆盖
全社会的会计监督管理网络。对违反《会计法》,造成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和直
接责任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该通报
的要通报,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吊销会计证的要予以吊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
移交司法部门,决不姑息迁就。只有如此,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才会从根本上得到保
障。(aj200203035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