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6-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4/2002信息】 企业兼并应分财产清查、资产评估和结束
旧账三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企业一旦被兼并,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以及其它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
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对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
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二是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
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
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
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
“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收益,借
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
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盘盈
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额,
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三是按规定转销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时,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
料”等科目,按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数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等科
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
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
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规定转销盘盈的各种材料物资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是按规定转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技规定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
盘盈”科目。
五是对于按规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经批准作坏账损失处理,采用直接
转销法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采用备抵法的,借记
“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坏账准备不足核销的部分,还应借记
“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按规定
核销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是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账,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
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资产评估的账务处理
国有企业被兼并后,按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作资产评估,评估资产
价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后,进行如下处理:按批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
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对固定资产,应按评
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值与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
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结束旧账的账务处理
一是被兼并方企业的账务处理。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
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
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兼并方企业实收资本。
二是兼并方企业的账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如采取有偿方式兼并
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
净资产价值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
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
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
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兼并企业仍保
留法人资格的,如果有偿兼并其它企业,作为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
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
按划转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是兼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账务处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经济效益好
的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企业的,按照规定享受免息、停息的优惠政策,依据“关于
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的有关银行贷款利息会计处理的通知”的
规定处理。兼并企业属于政策性亏损的,其产权转让成交后,兼并企业可以在被兼并
企业原核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内,继续享受一定期限亏损补贴的,按规定计算应
收的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补贴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h200203029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