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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2-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2信息】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 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它虽然没有实 物形态,但具有潜在价值,能为企业长期使用并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 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大体有两种形式:一是所有权转让;二是使用权转让。企业无形 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转让在性质和内容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有 很大区别,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一、若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则其转让的成本应该按照无形资产转让时的 账面摊余价值,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例1:某市东强电线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项专利权,买价300000元(公司以无形资 产入账,摊销期为5年)。若该公司购入后使用该专利权仅10个月,就将其所有权转让 给某电线厂,转让收入为280000元。则东强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应为: ①购入专利权时 借:无形资产--某专利权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②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8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80000 ③东强公司每月摊销无形资产时:(月摊销额=300000/5/12=5000)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无形资产--某专利权 5000 ④转让专利权时,按摊余价值结转成本:(摊余价值=300000-5000×10=250000) 借:营业外支出 250000 贷:无形资产--某专利权 250000 ⑤计算应纳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1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14000 二、若企业转让的是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则其转让使用权取得收入的成本,应按 转让协议规定的由出让企业提供维修、技术服务等发生的费用,转入“其他业务支出” 科目进行核算。 例2:依据上例资料,如果东强电线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给某电线 厂,转让期为2年,协议规定每年收取使用费65000元,并提供技术服务费4000元,则 东强公司有关会计处理为: ①每年收取使用费时 借:银行存款 65000 货:其他业务收入 65000 ②发生技术服务费 借:其他业务支出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③计算应纳营业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32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3250 (i200204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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