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构成
录入时间:2002-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2信息】 关于退休年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国家法定
的退休年龄仍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
种的可提前5年退休。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
岁,女年满45周岁可提前办理退休。
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范凡在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
缴暂行条例》实施前参保的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不变,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调整;
199e年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本性养老金,为退
休时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退休个人账户储
存额除以120;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待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
性养老金,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20%;第二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第三部分是过渡性养老金,根据职工1995年度以
前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过渡性养老金就越高。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满l 5年,可以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参保缴费不满l 5年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
额本息;职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
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职工按月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在个人账户储存额未领取完时
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后附待遇测
算表,以供参考。
说明:1.本待遇测算表测算的是1998年新参加工作投保职工的待遇。
2.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按6%预计,个人账户利率按5.47%计息。
3.如果实际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银行城乡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高于本待遇
测算表预计数值,实际退休待遇将高于本表测算的待遇。
附:待遇测算表
序号 投保 缴费基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退休上年社会 退休时个人
年限 数(月) 金额(月) 金额(月) 平均工资(月) 账户储存额 月均退休待遇
1 15 300 60 15 1414.76 13679.2 396.95
2 15 400 80 20 1414.76 18238.96 434.94
3 15 500 100 25 1414.76 22798.68 472.94
4 15 600 120 30 1414.76 27358.4 510.94
5 15 700 140 35 1414.76 31918.15 548.94
6 20 300 60 15 1893.27 24108.27 579.56
7 20 400 80 20 1893.27 32144.4 646.52
8 20 500 100 25 1893.27 40180.48 713.49
9 20 600 120 30 1893.27 48216.54 780.46
10 20 700 140 35 1893.27 56352.66 847.43
(ar200203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