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存货核算的问题(二)
录入时间:2002-03-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8/2002信息】 (2)月末结转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3)月末结转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成
本差异:
结转超支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物资采购
结转节约差异时,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4)月末计算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5)月末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等[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差异用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差异用红字]
(6)月末对于已经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
票)时,应按计划成本暂估料款入账,其账务处理与按实际成本核算基本相同。
四、包装物的核算
1.企业发出包装物时:
借:生产成本 [生产产品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成本]
营业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出借包装物的推销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出租包装物的摊销成本]
贷:包装物
2.包装物押金的没收会计处理
(1)没收包装物抨金。对于逾期未退回而没收包装物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金
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如: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钾金为23400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
为10%,则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2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其他业务收入 23400/1.17=2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20000×10%=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2)没收包装物加收押金。对于逾期未退回而没收包装物加收押金,扣除应交增
值税、应交消费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例如:上例题中改为没收逾期末退回包装物加收的押金,则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2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营业外收入 18000
五、期未存货的计价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
项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
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分开来进行估价
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可以按存货类
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算过程为:
(1)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存货跌价准备”科
目的本期期末贷方余额;
(2)然后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本期期末贷方余额与期初贷方余额比较,如
果贷方余额小于期初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即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
的差额。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贷方余额大于期初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销,则会计处理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六、存货的转销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存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
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
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存货;
例如:A库存商品已霉烂变质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账面余额为15000元,已
计提存货跌准备为4000元,则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1000
存货跌价准备 4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b20020307007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