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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存货核算的问题(二)

录入时间:2002-03-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8/2002信息】 (2)月末结转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3)月末结转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成 本差异: 结转超支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物资采购 结转节约差异时,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4)月末计算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5)月末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等[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差异用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差异用红字] (6)月末对于已经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而货款尚未支付(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 票)时,应按计划成本暂估料款入账,其账务处理与按实际成本核算基本相同。 四、包装物的核算 1.企业发出包装物时: 借:生产成本 [生产产品领用构成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成本] 营业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出借包装物的推销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出租包装物的摊销成本] 贷:包装物 2.包装物押金的没收会计处理 (1)没收包装物抨金。对于逾期未退回而没收包装物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金 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如: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钾金为23400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 为10%,则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2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其他业务收入 23400/1.17=2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20000×10%=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2)没收包装物加收押金。对于逾期未退回而没收包装物加收押金,扣除应交增 值税、应交消费税后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例如:上例题中改为没收逾期末退回包装物加收的押金,则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 2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营业外收入 18000 五、期未存货的计价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 项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 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分开来进行估价 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可以按存货类 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必须在当期确认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算过程为: (1)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存货跌价准备”科 目的本期期末贷方余额; (2)然后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本期期末贷方余额与期初贷方余额比较,如 果贷方余额小于期初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即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 的差额。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贷方余额大于期初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销,则会计处理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六、存货的转销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存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 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 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存货; 例如:A库存商品已霉烂变质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账面余额为15000元,已 计提存货跌准备为4000元,则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1000 存货跌价准备 4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b20020307007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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