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释疑
录入时间:2002-03-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8/2002信息】 存货平衡式
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
下同,略)支付的现金”项目时,可通过分析调整“主营业务成本”一项来完成。下
面介绍如何运用“存货平衡式”--“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进存货-本期减少存
货”这一关系式来解决。
企业在存货清查中要用如下的关系式:期末存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进的存货-
本期减少的存货。在“本期减少的存货”项目中,包括本期销售、本期非生产部门耗
用量(假定生产部门耗用量均形成另一种存货)、以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存货(如对外投
资、非常损失等),其中“本期销售的存货”就是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包括其他业务成
本,如销售材料等),则上述基本式可以描述为:主营业务成本+非生产耗用及其他
原因减少的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本期购进的存货。
由于非生产部门耗用量已形成非生产成本,即有关期间费用或在建工程成本,出于简
化调整分录的角度,暂且把“主营业务成本+非生产耗用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存货”合
称为主营业务成本,即 “主营业务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差额+本期购进的存货”,
在以后的调整过程中,再把非生产耗用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存货,抵减主营业务成本所
调整的内容,即冲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中相应
的部分。
在上述关系式中: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在损益表中是已知的,期初期末存货差额可
从资产负债表中直接查出,只有“本期购进的存货”一项未知,而这项正是现金流量
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中的内容。由此可以
看出,在调整“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时,使用上述存货平衡式对确定“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本期购进的存货:主营业务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差额”中,本期购进的商品
并不一定全部都是用现金购入,在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的是
本期因购买商品而支付的现金,即包括当期支付的前期购买商品的应付款以及为购买
商品而预付的现金等,这就需要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货款、存货等进行分析
并加以调整,准确地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
的现金”项目,上述分析可用如下的关系式表明: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
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当期预付的货款-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在此式
中,由于企业日常的会计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的,而“当期购买商品支付
的现金”项目是现金制要求的结果,很难直接从日常的会计核算资料中得出,在编制
现金流量表时,此关系式可结合“存货平衡式”用以下的方式表达: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期初期末存货差额-(或+)应付帐款(期末期初差额)-(或
+)应付票据(期末期初差额)-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调整分录
具体在做调整分录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损益表中数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数,即期末数确切数的差额)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数,即期末数>期初数的差额)
存货(期未比期初增加数,即期末数>期初数的差额)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信贷方差额数)或者:
借:主营业务成本(损益表中数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相关科目(如投资或损失类科目)
贷: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数,即期末数>期初数的差额)
应付票据--(期末比期初增加数,即期末数>期初数的差额)
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数,即期末数<期初数的差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借贷方差额数)
分录说明
在上述分录中需要说明以下三
(1)由于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包
含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项目是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的,所以在调整分录的借方要反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项;借方除
了主营业务成本外,还应包括其他业务成本,如销售材料,若企业有非常损失的存货,
借方还应有营业外支出项目;
(2)存货的变动数额已全部调整到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中去,但对于工业企业而
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包含有不涉及现金支出的项目,如车间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
摊销、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按生产工人工资14%提取的应付福利费等,这些费用
已计入制造费用并分配到产品成本中,也就是计入到存货中。
由于这些费用属于不涉及现金支出的项目,应当在调整“待摊费用”、 “累计
折旧”、 “应付福利费“等项目时,做补充调整,即相应冲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中的部分;同理,若本期有工程领用的原材料,也要冲
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而调整到“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
项目中去(应是购买材料已付现金的部分,若未付现的,则直接调整到在建工程即可),
如果有非常损失的存货,可参照此法进行调整;
(3)由于在现金流量表中要求单独列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在分析调整“应付工资”时,一方面将本期应付工资调整到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另一方面,要把已计
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中的应付工资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的部分已形成了存货的成本、存货项目已在调整主
营业务成本项目时调整过了,为了避免重复调整,因此应冲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中相应的部分,防止此项付现重复计入现金流量表中;同
理,管理费用部分若已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目、为了防止重复调整,此时应冲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相应的部分,即一笔支出(支付的工资)不能同时调整到现金
流量表中的两个项目中去(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通过利用“存货平衡式”进行以上的分析和调整,最后在工作底稿中计算出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项目,即为本期以现金收付实现制为基
础的购买商品实际支付的现金,即上述的分析调整是把权责发生制下购买商品支付的
现金转换成现金收付实现制下的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入现金流量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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